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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8日北京市医疗改革正式实施

时间:2017-06-02

    
  4月8日起,到北京市3600多所医院看病的花销将有新变化!北京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,取消挂号费、诊疗费,取而代之的是医事服务费。
改革涉及北京3600多家医疗机构
  4月8日起,北京市全面实施《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,此项改革涉及全北京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,政府、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、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与此次改革。
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、诊疗费
  这次改革将主要围绕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、诊疗费,设立医事服务费,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展开。长期以来,以药补医机制是公立医疗机构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,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,但弊端也越来越明显。取消药品加成,是打破以药补医机制的关键。
设立医事服务费,三级医院50元起步
  取消加成后,将设立医事服务费。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,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,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,推动分级诊疗,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、挂号费和诊疗费。医事服务费,以三级医院为例,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,副主任医师60元,主任医师80元,知名专家100元,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,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每床每日。
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重新调整
  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,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,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并重新规范。重点提高了床位、护理、中医、手术等项目价格,降低了CT、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。
方案涉及的价格水平是根据国家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人力耗时、技术难度、风险程度等技术指标,结合医务人员人力成本及医疗技术水平、医疗资源的实际情况,综合平衡外省市现行价格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的。
  据悉,与2012年北京市开始进行医药分开改革试点相比,北京市此次启动的医改,不是简单的“医药分开”单项工作,而是综合改革,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还同步实施包括改善医疗服务、加强监督管理等的一系列重要措施,应该说,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是多方面措施集成的医改。此外,北京市人社局明确,改革实施后,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保持不变,也就是说,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,仍执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规定,就医报销流程不会发生变化。(本文根据新华网、北京晚报相关资料整理而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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